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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新政:城中村拆迁必须100%同意才行!

2020-07-13 23:20来源:网络

【摘要】改革开放后我国发生的最显著的变化,不外乎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大量新城镇涌现的同时,城市规模也 在不断扩大和变更。
改革开放后我国发生的最显著的变化,不外乎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大量新城镇涌现的同时,城市规模也 在不断扩大和变更。城中村这一名词在今天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仅是深圳市内的城中村就有1000多个,特区内更是涵盖 了200多个,包括深圳现如今商品房,农民房,小产权房等多样的房源种类,也是城中村作用的结果。

城中村形成和发展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对城中村改造时矛盾和难度糅合后的复杂性。而在今年年初,深圳城市更新的新政 中特别提到:对城中村旧区的拆迁,须100%业主同意。



大多数人对城中村也许只存在一个模糊的概念和认知,不是“城里的村”就是“村的现代化”,许多农民房或是小产权房就属于城中村的一部分,这也是它们能在价格上占据上风的另一大原因。因此,对城中村的了解,也就直接影响了小产权 房买主的购买欲望,而深圳市政府对城中村的态度或改造计划,也直接决定了小产权房的未来。

城市规模扩大的过程中,位于其中的原有村庄逐渐被城市包围起来,进而形成的半城半乡特色的这一类社区,被称之为城 中村。在这个扩大的过程中,城中村的环境日益恶化,与城市景观的不协调度越来越大,矛盾也逐渐激化,直接间接多方 面地推动了城中村的改造。在深圳没有发布明确的指令或政策之前,小产权房的存在也一直摇摆不定,对农民集体土地的 占用,更是使得小产权因为产权问题得不到完全的保障,但这条新政的提出,无异于给小产权房的未来抹去了不少“阴 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指出,零 散旧住宅区权利主体更新意愿要达到100%。

这就意味着,只要有一家户主不同意,拆迁的行动就无法进行,居民的意愿才是旧宅去留的决定性因素,这对于先前已经 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房主来说,少了不少不确定性,多了许多稳定性。

同时对于与城中村、工业区混杂交错的零散旧住宅区,设定一定的条件,因规划统筹需要的,可以申报改造,包括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公共设施建设需要等问题的住宅区,也完善了城市服务,加大了对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力度。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城中村的改造或准备改造基本覆盖了全国从一线城市到小城镇的所有地区,深圳因为其各方面的特 殊性,采取的“成片改造、分布实施”等措施也更温和,包容性更广,今年提出的新政,更是给予了部分小产权房和城中 村极大的宽容,也许,未来小产权房真的会借此迎来合法转正。